本文来源于网络,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联系我们删除。 【新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下月起正式实施】2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获悉,2021年3月1日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对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原始监测记录与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均不得少于5年。排污许可制度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排污许可证管理是有效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目前,黑龙江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较国家要求提前32天。全国共计发证34.1万余张,对250余万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登记,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55.1万个、水污染物排放口114.8万个。记者:李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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